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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志願士兵】報考限制有哪些? 收藏

  大學問編輯部   2020-06-18    志願士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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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身軍旅門檻低,只要年滿18歲,具有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皆可報考「志願士兵」。不須專業考試,只須口試並通過體能、智力、全民國防等測驗,即可錄取。最大的限制條件有二,一是體格要求,二是不能有案在身。

限制一:刺青外露不能報考

國軍對於「志願士兵」的體格要求,基本上男性身高須為158公分以上、女性則須155公分以上,體檢結果必須為常備役體位合格,且身體外露部位不能有刺青。詳細的體格限制條件如下表。



此外,若是報考國安局人員、憲兵、儀隊兵、軍樂兵、政戰局、海巡署等單位人員,也各有不同的體格限制,特別是針對身高、視力、刺青等三方面。其中以憲兵和國安局人員的視力要求較嚴格,視力須達0.6以上;而在刺青方面,若要報考國安局人員和陸軍兩棲偵搜兵人員,身上皆不可有刺青,其他則僅限制刺青不能外露。

限制二:有案在身不能報考

除了體格限制外,有下列情形也無法報名「志願士兵」喔。包括: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,不管是緩起訴處分、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,或是因吸毒而受觀察、勒戒、強制戒治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,皆不能報名。

若所犯之罪在上述之外,而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或受保安處分確定,但獲准易科罰金、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,或緩刑期滿但緩刑宣告尚未撤銷,則可以報名。此外,若符合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,也可報名喔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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